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具体组织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的各项测评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推荐条件
第二条 推荐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第三条 在符合第二条推荐基本条件基础上,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还应具备以下推荐条件:
(一)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为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10%(四舍五入,下同)以内;
(二)综合素质较高,组织性、纪律性、集体荣誉感较强,在校学习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班级和校内外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三)对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同意,可不受(一)、(二)项条件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第三章 测评推荐
第四条 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为平均学分绩×80%+综合素质奖励分×20%,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
第五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公布平均学分绩排名。学院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公布排名在前10%的学生名单,并受理学生的查询和咨询。
(二)个人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沈阳建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学院提交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综合素质奖励分。
(三)学院推荐
1.资格审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推荐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2.计算综合素质奖励得分。符合申请条件的,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各项奖励证明材料,认定属实且为本人成果后,计算申请人综合素质奖励得分;
3.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布。学院汇总计算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以此确定申请人在本学院的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按学校分配推荐指标确定拟推荐名单报教务处。
第六条 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请裁决。
第七条 学院要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推免生无招生单位接收或本人放弃,则推免生资格作废,名额不得转让。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学院推免工作于每年八月末开展,具体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十条 学校推免工作管理办法、综合测评办法、学院推免生遴选考核办法、推免生名额、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面向全院公开。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为科学合理的做好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构成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
由平均学分绩
和综合素质奖励分
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为:
。
二、平均学分绩计算
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表示所修的第
门课程的学分;
表示所修的第
门课程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采用五级分制计分的课程成绩计算时须换算成百分制,换算标准为: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采用两级记分制记分的课程换算标准为:通过-65,不通过-0;
(
=1,2,3,…,
)表示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为前四学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应完成的全部课程数。
三、综合素质奖励分计算
综合素质奖励分
的计算公式为:
S=S1+S2+S3+S4+S5+S6
(一)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或学院认定的大学生学科(设计)竞赛获奖:
级 别 |
国家级 |
省级 |
获奖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排 名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1 |
2 |
3 |
奖励分 |
10 |
9 |
8 |
8 |
7 |
6 |
6 |
5 |
4 |
7 |
6 |
5 |
5 |
4 |
3 |
3 |
2 |
1 |
(二)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
级 别 |
SCI |
EI或省级刊物 |
排 名 |
1 |
1 |
奖励分 |
10 |
5 |
(三)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专业资格证书:
类 别 |
翻译资格证书 |
外语等级证书 |
等 级 |
1 |
2 |
3 |
1 |
2 |
奖励分 |
30 |
20 |
10 |
20 |
10 |
(四)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奖励(荣誉称号):
项 目 |
获得奖励 |
类 别 |
国家级 |
省部级 |
市级 |
校级 |
奖励分 |
10 |
5 |
3 |
1 |
(五)英语专业学生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成 绩 |
≥60分 |
≥80分 |
≥95分 |
奖励分 |
2 |
5 |
10 |
(六)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认定的体育比赛:
级 别 |
国家级 |
省级 |
排 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奖励分S6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6 |
5 |
4 |
3 |
2 |
1 |
0.5 |
0.5 |
综合素质奖励分计算说明:
1.(一)到(三)项中,只计排序第一的完成人(作者或发明人),且同一项成果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对于(一)中部分必须组队参加且获奖不分排名的学科(设计)竞赛,获奖团队人员均记最高分。
2.(四)中获得的奖励指各类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且同一类型奖励只记最高分一次,不累计记分。
3.各项奖励的统计截止日期为推免工作当年的8月31日。
4.学科竞赛项目及级别以学校统一规定为准。
5.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出版物为准,录用通知无效,被检索收录的须有检索证明。
6.(六)中不同级别比赛只记最高分一次,不累计记分,省级二类比赛第1名记4分,依此类推。
7.获得授权的专利内容应属于本专业领域,未获授权的专利不计算奖励分。
沈阳建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近期照片 (一寸免冠) |
学号 |
|
学院 |
|
专业班级 |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平均学分绩 |
|
平均学分绩排名 |
|
申请人所在专业 同年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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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含论文、学科竞赛)(请详细列出类别、等级和时间,复印件附后): |
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间及考试成绩(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附后): |
“我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我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同意取消我的推免资格。” 特此申明!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以上各项由申请人填写 |
综合素质奖励得分 |
|
综合测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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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排名 (在拟推荐人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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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查及推荐意见(请注明申请人所填内容是否属实,各项奖励证明材料认定意见及单位推荐意见):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以上各项由推荐学院填写 |
教务处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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