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与接收办法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推免生及直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沈建研招字[2023]1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外国语学院2024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与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人须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有公开发表的与翻译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著作或译著(排序为第一作者),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具有CATTI(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三级证书及以上申请者,可以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1. 055101 英语笔译(专业学位),可接收推免生3人;
2. 推免生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申请材料
1. 《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页下载http://grs.sjzu.edu.cn/xzzx/zsb.htm)
2. 本科成绩单(须盖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 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省级以上英语或翻译竞赛奖励、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或翻译作品、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提交外国语学院。
四、材料审核及面试办法
1. 申请材料经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合格后,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
2. 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
五、其他事项
1. 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2024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 已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 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接收申请推免生资格及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六、监督与公示
1. 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2. 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沈阳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25号邮编:110168
咨询电话:024-24691982
3. 电子邮件:sjzuwyzs@126.com
4. 网址:http://wy.sjzu.edu.cn/
沈阳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25日